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州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州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针,依法履行对全州8县市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和监督职责,全面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确保了全州法院工作的平稳和健康发展。
一、全面发挥审判职能,积极提供司法保障
五年来,州法院共审结、执结各类重大疑难案件6128件,指导、监督8县市法院审结、执结各类案件41085件。
一是依法惩处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全州法院积极参与“平安湘西”建设,结合我州社会治安形势的实际,依法从严从快惩治涉枪、涉毒和“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毒品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审结爆炸、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482件3495人;审结走私贩毒犯罪案件228件350人,审结“两抢一盗”案件2237件3829人;审结贪污、贿赂和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172件193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557人,组织了17次大规模统一宣判行动,对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执行了死刑。按照“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州法院切实保障人权,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审结轻伤等刑事自诉案件1545件,调解、和解结案1165件。按照有罪则判、无罪放人的原则,对不构成犯罪的23名被告人宣告无罪。依法保障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从轻或减轻判处未成年罪犯974人,宣告缓刑298人,帮助94名未成年罪犯重新回到了学校。州法院依法对一批可能判处死刑的被告人指定了辩护人;依法对量刑畸重、偏重的162名被告人予以改判;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案件2123件,促进了罪犯的教育改造。
二是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促进社会经济协调发展。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审结婚姻家庭纠纷案件7661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案件5922件;审结劳动争议纠纷案件1214件;审结合同纠纷案件7713件;审结湘泉集团等国有企业破产改制案件105件,依法核销债务36亿元,盘活资产21.6亿元,协助政府安置职工5.3万人,为全州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根据社会转型期人民内部矛盾的特点,全州法院加大司法调解力度,以调解方式结案6798件,调解结案率为38.78%。探索建立了诉讼调解为主导的“三调联动”机制,依靠广大基层调解组织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泸溪县法院被评为“全国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三是坚持监督和保护并重,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五年来,全州法院共审结行政案件681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行政行为354件,撤销、变更、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226件;裁定行政相对人自愿撤诉101件。审查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3890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11件,决定赔偿金额72.92万元,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促进了依法行政。
四是争取多方支持,努力破解“执行难”。州委、州人大高度重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州委政法委牵头建立了执行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执行工作纳入“综治”工作考评,为执行工作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两级法院先后分设了执行局和执行裁判庭,严格实行内部分权制约,出台了规范执行中止、终结等相关制度,从制度和机制上防范了执行“不作为”和执行“乱作为”。组织了声势浩大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广大执行干警顽强拼搏,通过公布拒不执行当事人名单、发布限制高消费令及召开执行兑现大会等措施,制造声势,扩大影响,最大程度地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五年来共执结和部分执结案件10785件,执行到位金额18.95亿元。在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中,州政府和州法院分别受到了省委的表彰。
二、积极深化司法改革,全力维护司法公正
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州法院积极探索审判方式和审判管理改革,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审判效率。
一是积极深化审判方式改革。州法院在全面推行审判长选任的基础上,认真落实公开审判的各项制度,全面推行二审案件公开开庭,彻底改变了过去书面审理、容易发生暗箱操作的弊端,让当事人有理讲在庭上,有证举在庭上,赢得堂堂正正,输得明明白白。按照“七个到位”的要求和“四定一包”责任制,切实做好申诉复查、再审和息诉息访工作。五年来共处理申诉复查案件1365件,启动再审376件,依法改判139件。对国家赔偿案件和申请减刑假释案件全部实行公开听证,自觉接受监督,该经验被最高法院在全国法院推广。
二是稳妥推进审判管理改革。经过几年的探索和努力,州法院从案件质量评查、司法统计分析和社会公众评价三个方面,对8县市法院进行“公正与效率”目标管理考核;设置了独立的审判管理机构,制定了《案件质量管理规则》和《案件质量奖惩办法》,组织资深法官开展质量评查,定期进行排位通报和质量讲评;对再审改判、发回重审的案件逐案分析原因,严格责任追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全州法院司法绩效逐年上升。
三是全面启用审判流程网上管理。从2005年开始,州法院全面启用了《法院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所有案件的立案、分案、庭前准备、开庭、审批、结案和归档,全部实行网上记录和运行,通过网络进行审限跟踪和质效监管,极大地规范了司法审判行为,提高了审判管理的科技水平。
三、狠抓队伍教育管理,不断增强司法能力
全州法院按照法官职业化建设的要求,加强队伍管理,强化教育培训,严格司法廉洁,着力提高法官群体的司法能力。
一是加强队伍管理。州法院认真履行干部协管职责,切实抓好班子和队伍建设,协助州委和8县市委选好配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严格执行《法官法》关于法官选任的条件和规定,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公开招考38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充实了审判力量;先后从基层法院择优选拔13名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到州法院工作,激发了队伍活力。
二是强化教育培训。五年来,全州法院持续开展了“公正司法树形象”等一系列教育整顿活动,法官队伍的司法理念和纪律作风不断加强。大力开展学历教育和岗位练兵,州法院75名法官中71人达到了法律本科以上学历,全州法院法律本科以上学历由2002年的6%上升到87.9%。争取最高法院和省高院来我州举办了6期培训班,经常组织远程观摩开庭和专家讲座,法院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有了很大提高,先后有41名法院干警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
三是严格司法廉洁。法官职业风险高、压力大、诱惑多。州法院坚持教育、监督和查处并重,关心爱护干警,狠抓司法廉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岗位目标管理,与审判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检查,一起奖惩;设立了“公正廉洁司法保证金”,严格奖罚兑现;认真执行省高院制定的“六条高压线”,用广告牌和卡片等形式,时时提醒干警;制定了“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办法;设立了举报箱和网上举报信箱;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发现苗头适时开展诫勉谈话,发现违法违纪人员及时查处。五年来共查处案件11件14人,警示、教育了广大干警。
四、突出基层基础建设,逐步改善司法保障,
一是基层建设力度加大。全州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法院基层建设和“两院”建设等文件精神,积极主动争取党委、人大、政府以及上级法院的重视和支持,一些长期制约法院发展的人员编制、职级待遇和办案经费等困难逐步得到缓解。通过汇报争取,省高院组织长沙市等7个中院对口援助我州两级法院建设,从资金、物资和人才培训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帮助,加快了我州法院建设和发展的步伐。
二是“两庭”建设全面启动。全州法院积极争取国债资金建设项目,全力推进审判法庭和人民法庭建设。州法院审判办公区实现了整体搬迁,龙山、泸溪法院已经完成审判办公大楼改造和新建;凤凰、永顺、保靖、花垣和吉首法院整体搬迁已经批准立项,国债资金已部分到位;全州34个基层人民法庭中有33个法庭已纳入中央国债资金项目建设,首批新建的11个人民法庭已相继开工,可望2008年投入使用。
三是信息化建设快速发展。通过争取,清华紫光等9家单位无偿投资600余万元,新建了州法院机关局域网,开通了全州法院三级专网,建成了视频会议、内部通讯和网络办案等十大应用系统,基本实现了审判工作智能化管理和无纸化办公。州法院被最高法院确定为“全国中西部地区法院司法信息化建设示范单位”。
五、自觉接受监督,切实改进法院工作
州法院切实增强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意识,坚持重大案件、重要事项及时向州委和州人大常委会报告,主动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监督法院工作提供方便,确保审判权在监督下运行。五年来,州法院共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和人大常委会交办案件323件;聘请96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公正司法监督员,每年邀请他们视察指导法院工作;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重大案件庭审旁听,现场接受监督;认真贯彻《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协助选任了130名人民陪审员,组织陪审员参与审理各类案件1918件,较好地发挥了陪审员的监督和宣传作用。
各位代表: 过去的五年,全州法院工作呈现出稳步推进、重点突破、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涌现出了一大批忘我工作、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州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司法行政工作先进集体”,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队伍建设、教育培训和信息化建设先进集体;州法院立案庭副庭长龙桂珍同志28年如一日,默默战斗在信访立案岗位上,先后被评为“全国优秀女法官”和“全州十佳公务员”。这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州委的坚强领导,得益于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全州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重视、关心和支持。在此,我代表州中级人民法院向长期关心、支持法院工作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州法院工作离党和人民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一是审判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尽管我院案件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但办案周期较长,审判效率仍然较低。二是“执行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改观。“赢了官司输了钱”,人民群众意见很大,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三是涉诉信访形势不容乐观。法官居中裁判案件很难让双方当事人都满意,一旦法院的裁判结果不能满足一方当事人的司法期待,当事人就会寻求法外途径,走上申诉上访道路,甚至到省进京上访。四是法官职业化建设任重道远。法官职业待遇不高,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加入,法官流失、断档严重;和谐司法需要进一步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法官管理机制和工作积极性的调动需要探索新路径。五是司法保障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务院制定的《诉讼费用收取办法》实施后,基层法院诉讼费同比下降60%以上,办案办公经费难以保障;全州“两庭”建设任务艰巨,5个基层法院和23个人民法庭迫切需要重建;死刑核准权收归最高法院以后,全州还没有一个符合标准的固定刑场,执行死刑极不严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这些问题和困难,既需要全州两级法院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也需要各位代表和委员予以高度关注和支持。
各位代表: 未来五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开创小康社会建设新局面至关重要的五年,也是全面推进全州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的关键五年。今后五年全州法院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法院工作全局,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工作指针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提升队伍素质为关键,以增强审判质效为核心,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强化内部监管为重点,以基层基础建设为依托,内炼基本功,外求新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湘西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2008年,全州法院将着力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核心,审判工作要有新发展。全州法院要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从严从快打击各种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暴力犯罪、团伙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依法打击商业贿赂、非法集资、制假售假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依法严惩贪污贿赂和渎职犯罪;认真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减少社会对立面。按照“案结事了”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以实施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为契机,加强民事审判监督工作,确保当事人诉权依法得到保障,确保当事人获得公正裁判。稳妥审理行政案件,加大行政协调力度,倡导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全力化解行政纷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执行工作,争取建立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救助基金,完善被执行财产申报制度,采取执行案件曝光和限制高消费等措施,加大对拒不执行、拒不协助执行行为的处罚力度,将执行信息纳入人民银行诚信体系建设,健全执行威慑机制和社会联动机制,进一步统筹解决“执行难”问题。
第二,以保障民生为己任,司法为民要有新举措。全州法院将切实关注民生,依法保障民生,认真审理涉及劳动报酬、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等事关民生的案件,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存权和发展权。立足于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司法不公、打官司难等热点和难点问题,不断改进审判作风,在处理每一起案件中都坚持以人为本,尊重人,理解人,让当事人感受司法的阳光和温暖;大力推行假日法庭和巡回法庭,方便边远山区群众参加诉讼;充分考虑当事人的文化差异和诉讼能力,加大法制宣传,通过公开宣判、以案释法和立体宣传,加强诉讼指导和法律解释,引导当事人依法诉讼;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对“五保户”、“低保户”和“特困户”全部免交诉讼费,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参加诉讼。
第三,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司法绩效要有新进步。全州法院要按照《人民法院第二个五年改革纲要》的要求,强化法官自由裁量权的监督制约,规范法官司法行为,确保广大法官依法、独立、公正地行使职权;加强审判研究和业务指导,严格二审、再审改判和发回重审标准,维护司法既判力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严格审限监督管理,从严审批审限延长,坚决制止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而超期办案,坚决克服和纠正办案周期过长的问题;进一步完善二审案件公开开庭,规范申诉复查、国家赔偿和减刑假释听证程序,以公开促公正,确保审判权、执行权在阳光下运行;大力提高当庭宣判率和裁判文书质量,增强裁判说理性,提高服判率;在8县市法院普遍推行审判流程网上管理,力争全州法院司法绩效在全省排位上升2-3名。
第四,以司法廉洁为重点,队伍形象要有新变化。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协管工作,突出抓好班子自身建设,重点解决目前队伍中存在的理念不正、素质不高等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责任,法官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所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要承担失管责任;进一步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切实加强对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和法官“八小时以外”交友圈、娱乐圈的监督,着力防范法官利用审判权吃喝玩乐的现象和以案谋私的问题;从严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格用“六条高压线”约束法官行为,最大限度地遏制司法不公和司法不廉问题的发生。
第五,以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为保证,司法环境要有新改善。全州法院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关于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建设的决定》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法》,进一步坚定党的领导,进一步主动接受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公正、中立为目标,以净化职能为条件,以排除人情、关系干扰为重点,进一步改善司法环境;紧紧依靠党委和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认真落实法院公用经费保障,全面推进我州第二轮人民法庭建设和审判法庭建设;同时,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坚决依法依规收费,确保全州法院不因经费困难而影响司法公正和审判效率。
各位代表: 过去的五年,全州法院工作得到了各位代表和委员的重视、理解与支持,我诚恳地请求和期盼,大家在新的一年里一如既往地监督、关心和支持人民法院工作。我们将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在州委的领导和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振奋精神,扎实工作,以公正高效的司法成果,回报各位代表、各位委员的关心与支持,为构建和谐湘西、加快富民强州步伐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