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法庭不能立案,要到县城白沙去,既花路费又耗时间,如今节日期间法官下乡集中立案,真是省心又方便,下回有法律方面的事,我圩场节日还来找法官”。4月2日,农历三月初三,是洗溪法庭辖区梁家潭乡苗族群众传统节日“对歌节”,为借款纠纷而前来立案的芭蕉坪村村民陈小妹对法官节日上门立案的便民做法表示赞赏。
今年以来,泸溪县法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大力推行一线工作法,实行工作重心前移,人员力量下移,以“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活动为载体,着力推进“司法公正湘西行”,不断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
一是赶场集中立案“便民讼”。确定3个农村法庭所在地乡镇赶场日为法庭接待日,立案庭安排专人配合法庭干警轮流集中开展“立案受理、诉前调解、来访接待”等诉讼服务。其他未设法庭的10个乡镇在政府或传统节日举办地设“法官工作室、便民联络点”,由所管辖法庭法官赶场日驻室接待,受理相关法律事务,改变过去诉讼立案均须到院机关的现状,实现赶场集中立案常态化,减轻群众诉累。
二是上门巡回审判“暖民心”。规定机关庭室全年下乡开展巡回审判全年不少于3次,法庭到辖区所在地以外的乡镇开展巡回审判全年不少于5次,开庭前,在乡政府及村委会公示栏张贴公告。民商事审判集中选择一些有代表性的婚姻、赡养、土地承包的典型案件,刑事审判主要选择自诉及山林失火案件,对被告人在押案件,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衔接配合,确保庭审安全。通过到事发地上门巡回审判,动用各方力量开展说服教育、特色调解,达到审结一案、教育一片、震慑一方的效果。
三是结对送法宣传“解民忧”。采取“班子成员联片、机关庭室结对、基层法庭联点”方式,到4个法庭辖区各乡镇,每季开展1次送法下乡普法宣传。重点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婚姻法》、《劳动合同法》、《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规及进行人身损害赔偿、民间借贷多发性纠纷案例评析,不断提升群众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
人民法庭是基层的基层,是审判工作的基石,是知悉社情民意的第一线,是矛盾纠纷最集中体现的地方,开展“立案下乡、审判下乡、送法下乡”三下乡活动,是新形势下满足群众司法新需求的有益实践,“以后要让群众圩场节日找法官,到田间地头、房前树下开庭审案成为一种常态,一种习惯,真正实现法官走进基层、贴近群众,法庭扎根基层、服务群众”。泸溪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张瀚冰如是说。
3月底活动开展以来,该院下乡集中立案4次12件,开展巡回审判5次7件,送法普法宣传1次,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