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为了更加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增强农民法制意识,古丈县法院刑庭法官来到该县岩头寨镇野竹村,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等涉嫌非法采矿罪一案。当地群众说,亲眼看了县法院法官审理案子,知道啥是“违法”了,以后要遵守法规,不乱开乱采。
李某家住高望界乡岩坨村,2012年8月至2013年11月底,李某伙同李某某、刘某雇用了挖机、铲车等机械进入矿山进行非法开采,并将开采出来的磷矿石用洗矿设备清洗后运出来贩卖,共计4013吨,后县国土资源局依法对其非法开采点进行了查封。鉴于当地为矿区,乱开乱采现象时有发生,为增强群众法制观念,古丈县法院决定采取巡回办案方式审理此案。庭审时,被告人所在的镇村干部和群众参加了旁听,法官们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关系,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深入浅出地现场说法,让案件的当事人和旁听的村民们更加明白了事理、情理和法理。庭审的程序规范、严谨细致、有序高效,让旁听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法院开庭的独特魅力。 短短两个小时的审案,给村民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大家学到了鲜活的法律知识。
现场审案,以案说法,达到宣传法律法规、普及法律知识的作用。据悉,为了实现“林区保护有力,矿区开发有度,城区建设有章,景区管理有序”,2014年古丈县集中开展“四区”整治活动。该案件的依法判决对打击非法采矿犯罪行为,规范采矿秩序起到了重要作用,充分体现了该院为“四区”整治行动服务的决心和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