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在保靖县法院清水坪法庭的办公室里,一六旬老人十分感激的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说:“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帮我追还借款”。
老人名叫胡本松,近年66岁,家庭和身体条件不是很好。2012年冬月因被告夫妻的儿子结婚向其借了2万多元并约定了利息。到期后老人多次催取,两被告仍拒绝偿还。老人亟需用钱,无奈之下,老人才找到保靖法院清水坪法庭。法官在法庭办公室热情接待了老人,耐心细致的听取老人讲述事情详细经过。为了方便老人,承办法官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立案后,法官立即和老人驱车去比耳镇乡里寻找被告。被告开始还有些抵触情绪,经过法官耐心做工作,被告答应还款,但需要老人给予一定的期限。老人同意后,双方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对结果都很满意,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法庭作为人民法院的基层机构,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清水坪法庭每年都要办理很多案件,帮老人追还借款只是众多案件中的一件。司法为民不是一句空话,但正是这一件件微不足道的小案件的积累,最终达到司法为民、人民群众满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