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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官进苗家,现场调解反响佳
——苗乡有个“女子法庭”
作者:戴莉  发布时间:2014-09-26 09:28:44 打印 字号: | |
  • 女法官为群众宣读调解书
  • 现场写调解书
  • 没有翻越不了的山

    她们的青春不是美在衙门深闺里,而是在苗乡的田间地头绽放光彩;她们没有蜗居在办公室里养尊处优,而是风雨无阻地走村窜寨巡回办案;她们不畏艰难,以自己的行动撑起了司法为民的“半边天”——她们就是湘西苗乡“女子法庭”的女法官。   

  2014年9月25日,处在苗乡的“女子法庭”——古丈县法院默戎法庭两位女法官深入到辖区内交通十分不便的坪坝乡对冲村六组进行巡回办案,对一宗农田灌溉及饮水入户问题引发的纠纷,进行现场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被告双方系同村同组村民,双方争议的水源为平坝乡对冲村茶园寨被告几家稻田上方的一处山泉。2012年,原告因农田灌溉及饮水入户与被告发生纠纷,原告将被告牵水入户的饮用水管砍断,之后被告堵截低地段的用水,致使原告家的低地段稻田打不到田水,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要求恢复原来的用水方式,以农田灌溉为主,按自上而下的用水原则灌溉。经法庭主持调解后,双方对农田灌溉方式已达成一致意见,但对确定水源牵入户的具体位置双方有分歧,因此默戎法庭的法官于9月25日组织双方当事人在争议现场确定水源牵入户的具体位置并当场进行调解。

  坪坝乡对冲村六组地处偏僻山区,交通不便,通村公路只连通到相邻的寨子,到该组只得靠步行翻过高山后再下至山脚溪沟。两位女法官不畏艰难翻山越岭深入争议地进行现场调解。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仍为水源归属争执不休,互不相让,又因对冲村地处苗区,原被告双方对汉语不熟悉,调解难度极大,矛盾曾一度激化。结合案情,法官通过请人翻译,耐心解释并指出,双方承包的土地均属于村集体所有,发现的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均不得独自占有。通过说服教育,双方当事人虽对水源的归属还存在争议争执,无法达成调解协议,但对法官实地办案现场调解的工作表示了肯定和理解,女法官亲民为民爱民的司法情怀获得当事人及旁听群众的一致赞扬。“你们女法官真是女中豪杰!就算今天没调解好,你们能到这里来,就让人感到心里就很舒服。”当地村民如是说。据悉,本案将择日开庭。

  自去年以来,古丈县法院大力推行巡回审判,默戎法庭的女法官们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将巡回审判制度化、常态化,不但使广大农民减轻了诉讼困难,有更多的时间投入到生产生活中,还实现了人民群众不出乡镇便可以立案打官司的愿望。巡回审判中以案说法,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深受群众称赞。

责任编辑: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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