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8日,一位老人来到凤凰法院非诉执行局的办公室,感激涕零地说道:“谢谢法官们,我是来缴纳计生罚款的”。
凤凰县吉信镇联欢村2组的张某、代某夫妇因违法生育第二个孩子,县计生部门做出了对该夫妇征收21230元社会抚养费的决定,在征收过程中因该夫妇对吉信政府有意见而一直拒绝履行义务,且与计生执法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为此,2013年11月1日,凤凰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向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该案,经法院审查,准予强制执行。但在执行法官上门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时,却被张家的现状所困惑,张某已外出打工,其父母双双患病在床,其妻代某既要照顾老,又要照顾两个年幼的孩子,加上文化不高,又是外地人,见到生人都说不出话来,此种情况下,还是被执行人张某的父亲起床来接待执行法官,说明全家只靠张某一人在外务工挣钱,入不敷出,孩子吃奶粉的钱还要靠借,央求法官给予宽限时间,经执行法官向周边群众和村干部进行了解,张家现状确实如此。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希望被执行人主动跟申请人要求宽限,但由于双方发生过冲突,被执行方不敢去政府,为此只有执行法官来穿针引线,从中协商,通过几次努力,终于为双方达成了由被执行人在2014年11月1日前履行完毕的和解协议,这次协调使张家有了宽裕的筹措资金时间,也让政府的决定可能实现,更让张家对执行法官的理性和温情有了充分的理解。
于是,9月28日,张某的父亲来到凤凰法院非诉执行局,主动缴纳了执行款。到此,一件棘手的计生执行案件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