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龙山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提出要让“审判贴近百姓,司法关注民生”,全面加强对经济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保证困难群众尤其是老弱病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诉讼之门”不难进。
龙山县为少数民族山区边区,龙山法院针对该县“老、少、边、穷”的实际情况,充分发挥人民法庭作用,承诺所有民事纠纷,在人民法庭立案前达成和解的,不收取双方当事人任何费用,并通过在乡村集镇、田间地头大力开展巡回审判等活动,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仅此项就为当事人免收诉讼费9万余元。即使进入立案环节,法官也会在立案前主动告知困难当事人可以并如何办理缓、减、免交诉讼费手续,使群众感受到法院的司法关怀。据统计,截止今年10月,龙山县人民法院共计为困难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1.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