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发挥巡回审判的司法为民作用,让社会真正感受到司法的公正与便捷性,凤凰县人民法院积极开展巡回审判工作。2015年4月15日,凤凰县人民法院阿拉片区巡回审判组在副院长孙剑君的带领下,来到了阿拉营镇新岩村3组调解一起相邻用水、排水纠纷案,历时五个多小时,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12年,被告张某某对自家房屋进行改建,并想把自家屋前的坪坝抬高,便找来村委会人员一起与原告田某某商量,在田某某的同意并现场监督下,被告将坪坝抬高了70至80厘米,后遇降大雨,原告家的排水无法从预留的水沟顺利排出,使得部分水流向了原告家的仓房,另有部分水渗入被告屋墙,于是被告又在其屋后修建了一堵防水墙,由此引发纠纷。为此村委会及镇政府多次组织两家进行协商,但均未果,后原告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降低坪坝高度,并撤除屋后堵塞排水沟的水泥墙。
为将纠纷化解在基层,凤凰县人民法院阿拉片区巡回审判组一行人于4月15日九点半来到原告田某某与被告张某某的家中进行调解。考虑到该案争议较大,矛盾比较尖锐,该案的调解由孙剑君副院长亲自主持,并邀请了该村综治专干田保顺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原、被告双方矛盾依然很尖锐,数次针锋相对,但在巡回组工作人员的耐心劝解及多次解释法律法规的基础上,通过情与理相结合,最终使双方当事人化解了矛盾,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巡回组离开时,原、被告都争先与巡回组工作人员握手并表示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