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州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来了一位特殊的当事人:湘西涉外农村经济职业学校的校长黄明霞,同前几次的心事重重不同,这次她是来给民二庭的彭俊法官送锦旗的。
湘西涉外农村经济职业学校因租赁合同纠纷于2013年将湖南湖湘贡食品有限公司起诉到永顺县人民法院,后湘西涉外农村经济职业学校不服原审法院判决,上诉到州中级人民法院。案件分配到民二庭审理。2014年11月19日,彭俊法官亲自到永顺县湘西涉外农村经济职业学校查看现场,了解案情。本案看似只是个租赁合同纠纷案子,但是涉及到多方当事人和各种利益,简单的判决并不能实质上为当事人解决问题。其后,多次组织当事人来法院进行调解。2015年4月1日,考虑到该案件调解涉及到租赁界线的划分,民二庭彭俊法官召集当事人到学校现场的山地上进行实地调解,划分租赁界线。一开始,双方当事人的情绪都很激动,对各自提出的划分界线方案都不愿意协商,调解一时陷入了僵局。彭法官再一次顶着太阳,邀请双方到山坡上查看现场,山路崎岖,气温又高,大家都走得气喘嘘嘘。彭法官本着化解矛盾纠纷的态度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法律,双方当事人最终对调解达成了一致意见,握手言和,愿意坐下来协商签订调解协议。下午5点,当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后,这一天的调解工作才正式结束,此时大家都已是疲惫不堪。
当事人对彭法官的细致、耐心地调解都赞叹不已,表示这样的结果才是真正的为他们解决了实际问题,这才有5月8日,当事人黄明霞送锦旗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