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中国法院网湘西频道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中心 > 法院动态
泸溪法院:巡回审判进村寨 法官柔情促调解
作者:石长引 李晓丹  发布时间:2015-06-19 11:08:45 打印 字号: | |
  “真是谢谢你了,石法官,感谢你挽回我的家庭,让我们一家人和好如初!”被告杨某握着石法官的手激动的说道。6月17日,在泸溪县潭溪镇小能溪村千丘田四组村民家门口前上演了这样温情的一幕。

   原告覃某与被告杨某都是小能溪村四组人,1995年结婚,生育了一子一女,一家人生活很幸福。但随着子女长大,生活压力也逐年变大,为此覃某于2005年外出务工,杨某在家务农。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杨某于2009年被查出患有帕金森氏综合症,加之杨某长期劳作,积劳成疾,身体本就不好,这对于本就处于困境中的家庭不亚于晴天霹雳。几年下来,因抚养孩子及治病,杨某一家已经一贫如洗,家中没有一件像样衣物和家俱。而原告迫于压力及长期在外务工,思想上也产生了变化,故覃某于2015年5月起诉到泸溪县法院要求与被告离婚。

  案件受理后,了解到杨某的病情让法官心情很沉重,洗溪法庭的法官们立即驱车赶到距离法庭近50公里远的杨某家中,听取杨某的心声。考虑到原、被告二人已经结婚20年了,被告不想离婚及被告的病情需要人照顾及双方的家庭现状,石法官多次电话联系原告及其子女进行劝解。一开始,原告态度比较坚决,必须离婚,石法官从情理法入手,重点说情,仔细向原告询问双方从认识、结婚、生子、婚后的生活情况,在谈双方过去生活时,法官着重对夫妻双方过去共同生活中美好经历的回忆缓和夫妻间的隔阂。石法官的一席话,原告开始犹豫了,法官趁热打铁,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详细地对双方进行了释法,夫妻之间有法定扶养义务,应该互相照顾、互相支持,特别是在对方患病或遇到困难的时候,应多给予照顾及关怀.同时启发引导原告多想对方的优点.经石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教育,原告离婚的态度不再坚决,在四组村民家门口的巡回审判法庭上,原告与被告握手言和,并表示愿意一起好好过日子。

  至此,一场离婚风波在法官的柔情调解中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小林

友情链接

辖区法院

办公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联系我们

地址:吉首市乾州新区人民南路110号 邮编:416000 信访接待电话:0743-8756654 法官违纪投诉中心:0743-8756608 值班电话:0743-8756600 传真:0743-8756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