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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花垣:“老赖”有钱不还开宝马,花垣法院蹲点守候强扣押
作者:龙宁凤  发布时间:2018-06-28 11:18:45 打印 字号: | |
  • 6月20日凌晨执行干警敲开被执行人家门情况
  • 被执行人车辆被扣押至花垣县人民法院
  • 查封被执行人车辆
  • 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 停放在小区停车场的被执行人车辆
  • 执行法官对被执行人晓之于理、动之于情。
  “您好,我们是花垣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这是我们的执行公务证…”6月20日上午6点20分左右,家住吉首市某小区的被执行人石春某丈夫傅海某睡眼惺忪,似乎还未明

 白发生了什么事。但很快,他就清醒过来了,看着执行干警亮出的执行公务证和宣布后送达的执行裁定书,他提高嗓门冷冷回答:“我们不签收,你们怎么找到这里的,你们快走!还有,你们要扣押我们的那个宝马车,我昨天借给一个朋友开走了。”执行干警当即告诉他:“你家宝马车现在就停在小区里面,我们现在是依法执行公务,请您配合!”。傅某某一愣,哑口无言。

 据悉,在申请执行人洪学某与被执行人花垣县三某选矿厂、石春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花垣法院经申请人申请于2013年10月31日依法立案执行。经查狡猾的石春某和其丈夫傅海某早在诉讼之前就转移了自有财产。在执行中,被执行人石春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还款义务,执行干警送达的执行文书如石沉大海。在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督促劝说后,被执行人石春某和其丈夫傅海某干脆更换住所,躲藏起来,对执行法官的电话也不予理睬,态度极差。面对这样的“老赖”,执行法官不折不挠,2018年6月,经多方查询,法院发现了新的线索:被执行人可能已经搬至吉首市某小区内居住,并开着一辆宝马车。执行法官立即将情况向相关领导作了汇报。花垣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金志、以及执行局局长徐保学立即组织干警查证核实,并决定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考虑到被执行人属于典型“老赖”、态度极差、居住环境情况复杂等因素,杨金志、徐保学组织相关人员研究制定了详细的行动方案。

 2018年6月19日下午,执行干警来到被执行人居住小区找到被执行人居住地敲门查无人在家。执行干警直接致电被执行人石春某,劝说其至吉首市法院,由法院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但石春某态度恶劣,直接挂断电话,对执行法官发去的短信也不予理会。为防止被执行人再次躲藏,执行干警决定轮班在被执行人住所处附近蹲点守株待兔。功夫不负有心人,晚上,一直蹲守的执行干警终于发现了等待多时的身影。考虑到已是深夜,被执行人家里还有一双未成年的儿女,且被执行人态度恶劣。经研究并请求汇报后,现场指挥徐保学局长决定将强制执行行动推迟。6月20日凌晨5点多,执行干警敲开被执行人家的门,在接到请求支援信息的吉首市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何江林带领吉首市法院执行干警的协助下,花垣法院依法开展强制执行,强制扣押被执行人以其夫名义登记的宝马车一台,进而就有了开头那一幕。 

 被执行人石春某未在家,其夫傅海某开始对法院的强制执行不予理睬,后在吉首市法院和花垣法院执行法官的共同劝说下,才转变态度,在送完一双儿女上学后,返回所居住小区,在吉首市法院何江林局长的陪同下,取出之前藏匿的车钥匙,配合交出宝马车由花垣法院扣押,并配合到吉首市法院与申请执行人执行和解协商,但协商未能达一致意见。傅海某表示,自己会和妻子石春某尽快想办法支付执行款。目前本案正在执行中。
来源:花垣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龙宁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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