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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古丈:强执与救助并举,切实提升申请执行人满意度
作者:张晓慧  发布时间:2018-06-28 14:42:03 打印 字号: | |
  • 古丈县法院执行法官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案件执行情况
  • 申请执行人送司法救助金
  “被执行人李某某家庭困难,法院执行不到他的钱我理解。现在你们亲手送来司法救助金,真是雪中送炭,感谢党和政府,感谢人民法院!” 6月25日下午,古丈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一行四人驱车来到坪坝镇对冲村,为申请执行人石某某送去司法救助款11000元。

 2016年4月4日,被执行人李某某在山上扫墓时,发现申请执行人石某某放养在山上的一头耕牛无人照看,便起了盗窃之意,将牛牵至附近藏匿,然后转运至吉首变卖。案件经县公安局破获后,未能追缴赃物赃款。在该盗窃案刑事诉讼阶段,申请执行人石某某另行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李某某偿还石某某因丢失耕牛造成的实际损失11000元。

 2018年5月16日,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古丈县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通过网络查控、传统查询查询后,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的房产、土地、车辆等登记信息及存款等财产信息。执行干警随后对被执行人李某某住所地进行走访调查,通过其所在的古丈县古阳镇某村民委员会了解到,被执行人李某某家庭困难,七十多岁的母亲因病需长年住院吃药,李某某在家务农照顾身体欠佳的母亲,家庭无其他收入来源,是该村的贫困户。

 执行法官遂将案件进展情况告知申请执行人石某某,石某某也无法提供被执行人李某某的其他财产线索。在走访石某某家庭后,执行法官发现申请执行人石某某家庭同样非常困难,石某某与其妻张某均为残疾人,长子患有精神疾病,次子因为先天身体疾病,无劳动能力,一家四口均为建档立卡贫困户。了解到这一情况后,承办法官立即向院领导进行汇报,并向县政法委申报司法救助金11000元,帮助申请执行人解决生活困难。于是出现了文中开头的一幕。

 近年来,古丈法院一直坚持在执行过程中开展对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救助帮扶,多途径探索解决“执行不能”的涉民生案件。在深入了解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的生活情况、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对穷尽查控措施后,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生活困难、符合条件的涉民生案件,积极向本地政府、上级法院汇报,不断拓宽司法救助途径。今年1-5月,共发放司法救助11案12.6万余元,切实帮助11名申请执行人解决了实际困难,深受人民群众好评。
来源:古丈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张晓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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