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湘西自治州保靖县人民法院邀请到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电视台记者共7人随案深入一线,亲历执行现场,见证、监督执行工作,据悉,该案是该院执行攻坚中“难啃的硬骨头”。
案情回顾
关于申请执行人田某与被执行人彭某、张某身体权纠纷一案。2015年10月21日,田某与彭某、张某为倒潲水发生争执,并互相抓扯,彭某持锄头将田某打伤,田某受伤后在县人民医院住院治疗13天,出院诊断为右上唇挫裂伤、外伤性牙齿松动并部分缺如、多处软组织挫伤,造成田某住院治疗及门诊治疗经济损失11510.41元。田某故诉至法院,请求被告彭某、张某赔偿其各项经济损失16710.41元(含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费)。
2016年7月25日,法院结合案件实际,依法认定原告田某总损失为15424元(含医疗费、务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被告彭某、张某对原告损伤应承担主要责任(60%),原告田某承担次要责任(40%),依法判决被告彭某、张某限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田某经济损失9260.4元。且判决书明确“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程序
法律文书生效后,被告彭某、张某并没有履行法律所确定赔偿义务,也没有申请上诉。案件随后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向被执行人彭某、张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由于被执行人彭某、张某性格极端且行为泼辣,多次用其3岁的小孙子威胁、阻碍法官执行,法院查询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房产、工商、国土等均未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遂于2016年12月20日终结该案本次执行程序。
2018年4月18日经申请执行人提供财产线索,本院于当日恢复对该案的执行,本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恢复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一直未履行,并且态度恶劣,该院通过银行查控,依法扣划了被执行人彭某银行存款2950元,尚欠6310.4元。
7月11日上午9点,该院执行法官确定被执行人彭某、张某在保靖县迁陵镇花井村某组家中,随即带领法警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一同驱车前往现场,电视台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执行现场
来到彭某、张某家中,拉上警戒线,法官遂告知被执行人彭某,希望其在10分钟之内能主动履行法律文书上所确定的偿还义务,10分钟之后法院将采取强制措施。“我没钱,你们要怎样都随便!”被执行人彭某态度依然强硬,并以法院判决不公、家庭经济困难为由,坚决不履行法定义务。
执行法官苦口婆心、释法说理,告知彭某如其真认为法院判决不公,可走合法程序进行维权,自收到判决书15日内可提起上诉,现在也可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但不能暴力抗法,现案件已进入执行阶段,希望其积极配合法院依法执行。还向其郑重表态如法院案件判决确有问题,该院一定予以纠正,执行款一并退还,对于其反映的家庭困难问题,可依法向该院申请司法救助。不料,被执行人彭某却并不领情,竟开始耍泼随意辱骂法官。
10分钟后,法官依法向两被执行人宣读了执行现场纪律、搜查令,开始依法对其房屋进行搜查。被执行人张某跑进房间抢夺衣物,阻止法官搜查,被法警拉开后便疯狂的用头往墙上撞,企图通过自残规避执行,为防止其受伤法警迅速将其控制。
另一边,被执行人王某再次拿小孩威胁套路执行法官,他将自己5岁的孙子紧紧抱起,不停辱骂谩骂法官及工作人员。还谎称其妻张某患有心脏病,法官叫来救护车后,医生通过检查,其妻张某血压、心率均正常。过程中,执行工作的每一个人都高度警惕,随时做好预防突发状况的准备,搜索组在房屋中仔细查找,查获人民币1300元,银行卡5张,扣划。
由于被执行人彭某、张某思维极度固化、性格极端偏激,执行法官考虑到小孩的安全性及无人照顾问题,并没有对彭某、张某处以拘留惩戒。但该案执行法官表示,执行工作永远在路上,“钉子案”“骨头案”无论多难,该院会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努力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后,案件承办法官主动找到当天参与、见证执行的人大代表杨某(即被执行人彭某所在花井村村干部),并希望杨某能协助法官做通彭某、张某的思想工作,并让其告知彭某,如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涉嫌拒执罪,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执行攻坚
就在执行搜查的第二天,案件有了新的进展,被执行人彭某迫于法院强制搜查、扣划、村干部劝导、舆论压力及法律震慑等各种执行手段,其态度发生了变化。7月12日上午,彭某主动联系执行案件承办法官,表示其愿意用自己的退耕还林款来偿还债务,直至还清为止。7月13日被执行人彭某外甥主动联系法院,希望能与申请执行人沟通并少还点欠款,她愿意帮助被执行人彭某偿还债务。承办法官遂联系了双方当事人来法院协商,双方协商一致,被执行人彭某、张某偿还3550元欠款,余款1460.4元申请执行人田某自愿放弃。田某也当场领取了执行款,该案得以执行完毕。
通过这次见证执行,代表委员们纷纷表示执行工作艰辛不易,将加大宣扬力度,引导群众理解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今后我们将在更多的执行案件中把代表委员们“请进来”,尤其在典型案件中,一方面确保执行公开透明,以免造成群众及当事人误解,另一方面通过耳闻目睹,将法院执行工作、法治精神、守信意识传递到基层,引导群众正确区分“执行难”与“执行不能”,为全面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营造良好的氛围。”该院执行局局长黄友军希望通过这种方式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