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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永顺:执行干警上门兑付执行款9.5万元
作者:危心睿  发布时间:2018-08-13 15:59:07 打印 字号: | |
  • 执行干警奔赴申请执行人邓某家
  • 申请执行人邓某在执行干警的协助下签字
  • 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妻子领到执行款
  8月2日,湖南省湘西自治州永顺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登门为身有残疾的申请执行人邓某送上9.5万元执行款。

  2010年,雇主丁某某雇请邓某、宋某某外出做工。后邓某和宋某某乘坐雇主丁某某雇请的三轮车(该车车主系宋某某)回家。途中,三轮车翻车,导致邓某下身高位截瘫,被鉴定为一级伤残。2011年,邓某与丁某某、宋某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经永顺县法院依法判决:丁某某自判决生效10日内赔偿原告邓某各项损失32万余元,宋某某承担连带责任。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查控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因两位被执行人都是农民,家庭生活困难,暂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案遂依法终结执行。

  虽然案件法终结执行了,但永顺法院并没有放弃对执行双方的关注。永顺法院一方面积极追踪线索,另一方面多次向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汇报,争取对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司法救助。2012年以来,通过多方努力,申请执行人邓某陆续领取执行兑现款和司法救助款21万元。

  今年以来,永顺法院执行干警先后7次上门和执行双方积极沟通,两位被执行人多方筹借执行款95000余元,执行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行动不便的实际情况,当天下午1点,执行干警顶着烈日,携带沉甸甸的执行款,驱车3个多小时赶到永顺县长官镇。从镇上到申请人家中,必须要横穿铁路,还要徒步走40多分钟的山路。当执行干警赶到被执行人家中,已是大汗淋漓。在履行了相关手续后,执行干警将执行款交到了申请执行人邓某的妻子手中。当执行员准备返程时,邓某的妻子执意将大伙儿送下山,以表谢意。

  依法努力保障每个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积极传递司法温情,这是永顺县法院日常执行工作的一个缩影。
来源:永顺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危心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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