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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凤凰:村组通道被阻 法院强制“疏通”获村民点赞
作者:杨 昭  发布时间:2018-08-17 15:32:57 打印 字号: | |
  • 凤凰法院副院长龙非宣布现场执行纪律
  • 执行干警测量需拆除围墙距离
  • 施工人员拆除阻路的围墙
  • 道路障碍物被清除,车辆均可通行
  • 申请执行人在执行笔录上签字
  “谢谢法官大热天跑来帮我们执行,现在道路宽了,我们以后运输东西就方便多了。”凤凰县禾库镇科甲村一村民感激地对法院执行干警说道。

  8月16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在禾库镇党委政府的配合下,就一起排除妨害案件开展执行行动,清除了村组通道的障碍物,使得大型车辆可以通行。

  2013年,为方便村民生产生活,凤凰县禾库镇科甲村决定将通往该村一组、二组、八组的村道扩展硬化,当时的代理村长龙某甲、道路施工方莫某某与村民龙某乙签下协议约定,龙某乙拆除围墙让出地用作修路;龙某甲让出其部分自留地给龙某乙作为道路通行。协议签订后,道路扩宽硬化于2014年完成。2015年冬,龙某乙认为对方未履行协议内容,便用树枝、砖石堵塞道路。2017年2月,龙某丙(即龙某乙父亲)用水泥砖及乱石砌了一堵围墙,致使从村主道通往村一、二、八组的道路变窄,四轮小车及小型货车等均无法通行,给村民生产生活带来极大不便。因劝阻无效,科甲村一组、二组将龙某乙、龙某丙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龙某乙不满对方未履行协议,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其封堵道路致使大型车辆无法通过的行为是错误的。故判令被告龙某乙、龙某丙拆除围墙,方便车辆通行。因被告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法院执行干警多次做龙某乙、龙某丙的思想工作均未果,凤凰法院遂开展了此次执行行动。

  执行当天9时,凤凰法院副院长龙非、禾库镇政府副镇长吴玉银带领由20余名法院干警和政府干部组成的执行队伍来到禾库镇科甲村。执行人员来到执行现场,执行干警拉设警戒线并清场,龙非宣读现场执行纪律后,便下令开始强制执行,施工人员着手将阻碍大型车辆通行的砖墙进行拆除。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通道障碍物被清除,大型车辆能够通行。期间,被执行人龙某丙来到执行现场。执行完毕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龙某丙依法告知了执行内容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法律后果,要求他在法院执行过后不得再次封堵道路,有任何不满需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在申请执行人于执行笔录上签字后,该案得以执结。
来源:凤凰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杨 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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