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远亲不如近邻,家住龙山县石牌镇上母村的张大爷和李奶奶已经是几十年的老邻居了,邻里相处一直相安无事,两年前却因一件琐事引起争执,导致两邻居反目成仇,对簿公堂。
邻里纠纷引发官司
2016年10月16日下午3点,80岁的李奶奶背柴回家,发现72岁的张大爷在她家院子摘豌豆,李奶奶心生不快,上前制止,两位老人因此发生激烈的争吵,李奶奶一怒之下砸破了张大爷家的玻璃,怒不可遏的张大爷用挑水的扁担将李奶奶的头部砸伤,导致李奶奶受伤住院治疗16天,花费了6000余元的医药费。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及石牌镇司法所多次调解无效后,2017年4月,李奶奶将张大爷起诉至龙山县人民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张大爷于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赔偿李奶奶各项损失共计4446.15元。
张大爷输了官司,面临4000多元的赔偿债务。老人本就无经济来源,靠着几亩薄田维持生计,这下更是雪上加霜。
而原告李奶奶本来就年老体弱,受伤住院期间生活无法自理,儿子不得不误工照顾,断了家里的经济来源,日子同样举步维艰。
“执行不能”无奈终本
判决生效后,张大爷一直没有履行赔偿义务。李奶奶申请强制执行。经多方查询,发现张大爷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
2018年3月2日,执行法官田代飞在当地村委会核实被执行人相关情况后,来到了张大爷家中。两间破旧的木房子,随意堆积的杂物,年逾古稀的老人重度耳聋,因常年生病走起路来都颤颤巍巍,老人的生活窘况显而易见。
看到这种情况,田代飞意识到这个案件不是“执行难”,而是真正的“执行不能”。鉴于被执行人张大爷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且年事已高,无实际履行能力,法院于2018年3月5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书。
司法救助扶危济困
案件虽然终本,但田代飞的心里却像压了一块重石,两边都是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老人,且申请人的执行款未到位,极有可能再次引发冲突。为彻底化解双方矛盾,暂缓申请人生活压力,田代飞向院党组书记、院长刘辉汇报了经办案件的情况,希望能为李奶奶申请司法救助。
田代飞的想法当即得到院长刘辉的肯定和支持,并立即组织召开了专题党组会,院党组结合案件事实和当地村委会提供的相关证据、以及申请人提供的司法救助申请材料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研究,认为被执行人张大爷确无可执行财产,属“执行不能”,而申请人李奶奶现实状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条件,遂按照相关程序,决定给李奶奶发放4400元的司法救助金。
近日,司法救助金到位后,田代飞立即将救助金送到了李奶奶的手上。接过这笔钱,李奶奶激动地握住法官的手,不住地念叨,“共产党好啊,感谢龙山法院,感谢田法官……”田代飞趁机再次劝和,引导李奶奶正确认识“执行不能”,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双方均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一致承诺将正确处理邻里关系,不再找对方麻烦。这件历时长达3年、因邻里纠纷引发的案子,在法院的司法救助和法官的细心调解下得到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