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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攻坚】龙山:贷款逾期拒还 面临拘留终服软
作者:彭华  发布时间:2018-09-10 14:59:57 打印 字号: | |
  9月3日,龙山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直声称无钱还款的失信被执行人杨某面临司法拘留时,立刻通知家人履行了还款义务。

  2016年5月,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行诉被告杨某、张某琼(杨某妻子)、张某波、陈某含、张某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经龙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作出判决,判决被告杨某、张某琼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行借款本金63484.19元及相应利息、罚息,保证人张某波、陈某含、张某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后,几被告并未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县支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失信被执行人杨某,明确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产生的后果。但被执行人杨某以在广州务工不在龙山、且自己只是名义上的借款人,实际并未经手相关款项为借口,拒不配合。之后,执行法官多次做其思想工作,杨某均以各种理由推脱。

  2016年9月起,龙山法院先后四次强制扣划被告张某波工资共计52330元,陈某含工资17000元,该案尚有29200元本金及利息未履行。

  2018年9月3日,杨某被“请进”法院,执行法官们耐心细致地释法析理,希望杨某转变态度主动履行,但是,杨某仍然态度强硬地表示自己资金短缺,无力还款。在持续做其思想工作依然无果的情况下,执行法官决定对杨某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

  在即将踏进拘留所那一刻,杨某终于慌了神。该案执行法官在准备办理拘留手续时,从借钱还钱天经地义、诚实守信做人之本以及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信心和决心等方面再次对杨某以理相劝,以法相告,在法律的巨大威慑和执行法官强大的心理攻势下,杨某的心理防线彻底崩溃,立即联系家人筹钱还款。一小时后,杨某的哥哥就将29200元送到了法院。

  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人自愿放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被执行人按照协议当场履行完毕,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来源:龙山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彭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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