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华塘街道办事处的周某、钟某(二人系夫妻关系)与他人多次进行建材交易后,明明有支付能力,却拖欠一年多不付款。9月10日上午,拒不履行偿还义务的被执行人周某被龙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拘留后,夫妻俩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悔恨莫及。钟某当日下午就缴纳了全部的执行款,并对二人之前错误的行为表达了真诚的歉意,该案圆满执结。
原告蔡某与被告周某、钟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17年7月19日,经龙山县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周某、钟某于2017年8月20日前向蔡某支付货款4万元的协议。然而,协议到期后,被告分文未付。在多次催收无果后,蔡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的承办法官通过积极走访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具备偿还能力。2018年6月4日,执行法官依法传唤被执行人钟某到法院执行局接受询问,因钟某“诚恳”承诺次日就还款,当日法院未对钟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但直到8月27日,被执行人也未按约定偿还货款,期间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钟某,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而钟某却以周某在外务工不在龙山,夫妻双方身体不好、无还款能力等各种理由搪塞,并再次承诺一周内还款。9月10日,是约定还款的最后期限,被执行人仍旧分文未付。执行法官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将谎称在外务工的周某逮了个正着,将钟某、周某二人带至法院后,钟某故技重施,表示刚给两个孩子交学费,经济困难,暂无履行能力,请求法院再次宽限一周。面对毫无诚信并蔑视司法权威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对其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果断对周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当日下午,钟某就缴纳了40000元的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