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溪法院通过耐心劝导顺利促成了2起3年前判决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的有效执结,成功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到位全部案款55万余元。
2015年8月,因房屋装修需要资金,被执行人周某某、杨某某向申请执行人泸溪长行先后申请借款22万元、25万元,并以相关房屋作抵押,同时约定了利息及还款日期。偿还期限届满后,经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收未果,遂起诉至县法院。案件经过法院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由被执行人按期履行还款义务。后,被执行人仍未还款,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县法院执行局向法官接到案件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取得了联系,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经过深入交流,在被执行人表示无钱偿还借款的情况下,向法官启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有一套房产。鉴于被执行人的复杂心理,法院多次约见被执行人,坚持做劝导工作。同时,向被执行人全面分析了不履行还款义务的法律责任,讲明了房产拍卖损价、拘留负面影响等不良后果。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得知被执行人名下房产无土地证,司法拍卖时,将影响到房产买卖结果,致使该案执行一时陷入僵局。正当执行无计可施时,受司法震慑力的影响,被执行人主动提出愿意变卖房产偿还借款。为顺利推进案款兑现,法院提出将变卖款转到法院专用账户上,再由法院转交给申请执行人,随后,通过变卖活动,成功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到位全部借款及利息55万余元,并将剩余钱款4万余元发送给被执行人,2起案件得以顺利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