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山江法庭前往山江镇凉灯村开展巡回办案,与山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山江镇好友村村委会配合展开诉源治理,顺利调解了一起分家析产纠纷。
法官向双方当事人及当地政府干部了解案件情况,开展初步调解
因赡养老人与房屋分割问题,母亲龙某花与女儿龙某金、龙某门、隆某凤发生纠纷。2月23日上午,龙某花委托女婿吴某某来到山江法庭反映诉求。考虑到当事人龙某花已年近89岁,行动不便,承办法官龙韬决定前往凉灯村吴某某家中开展调解工作。同时,为保障调解成功,承办法官向凤凰法院民事审判庭申请了指导。
法官与人民调解员为当事人解释法律规定,提出调解方案
3月3日,凤凰法院山江法庭、民事审判庭及山江镇政府、山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山江镇好友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一同来到凉灯村吴某某家中展开调解工作。民事审判庭张青山法官向双方耐心详细地讲解了关于继承与分家析产的法律规定,又从情理上适当考量,提出了多种调解方案,经过长时间的做各方思想工作,并在政府干部和村干部的协助下,几位当事人终于协商一致。最后,双方当事人在山江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并由凤凰县人民法院进行了司法确认,此次纠纷至此顺利化解。
凤凰法院在此次纠纷中积极参与基层调解,成功将矛盾化解在诉外,同时,主动前往老人居住地办案,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获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