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保靖县人民法院在统筹做好队伍教育整顿的同时,抓细抓实执行工作,常态化开展涉农民工工资执行活动,对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实施“放水养鱼”挽救策略,积极为群众办实事。
余某、彭某等4人与保靖县吉丰公司追索劳动报酬一案,被执行人因生产经营不善停止生产后便玩起了“失踪”,拖欠余某、彭某等4人劳动报酬18000余元也未支付。因被执行人人去楼空,厂房也被夷为平地,案件陷入一筹莫展之中。当执行人员在办理另外一起执行案件时意外得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外地另一公司有拆迁补偿款,执行人员及时将18000余元予以扣划,该案顺利执行完毕。
保靖县旺家新型建材公司系列案,共欠20余债权人债务900余万元。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多次集结申请人与被执行人召开会议,为偿还债务,该公司通过引入资金与他人合作经营模式准备复工复产,并计划3年内还清全部债务。日前,已偿还债务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