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学习成果转化为司法为民工作成效,凤凰县人民法院干警积极投身到“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去,2021年3月29日下午,该院执行干警在筸子坪镇人民政府干部、高斗村村干、网格员通力配合下,成功执结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件。
执行干警整队出发
吴某甲的菜园、猪舍和牛栏地在吴某乙的房屋旁边,吴某乙的院坪是吴某甲通往菜园、猪舍和牛栏地的唯一通道,因吴某乙在其院坪堆放障碍物,严重影响吴某甲的生产生活,故吴某甲诉至凤凰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该院判决原告吴某甲享有经被告吴某乙院坪通往其菜园、猪舍、牛栏的通行权,被告吴某乙不得阻拦。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吴某乙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吴某甲遂向凤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
立案执行后,凤凰法院执行干警向吴某乙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要求其限期履行,并多次前往现场耐心细致地做吴某乙思想工作,但吴某乙仍拒不履行,凤凰法院遂决定进行强制执行。
执行干警划分通道并打桩确认
正所谓远亲不如近邻,鉴于双方当事人系邻里宗亲关系,为妥善解决矛盾促进邻里关系和谐,执行局负责人张青山决定再做一次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筸子坪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协助下,执行干警深入释法明理,向被执行人详细告知了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后果;同时从邻里宗亲关系和日后的生产生活便利等方面做了申请执行人思想工作。被执行人惧于强制执行的威慑,双方最终达成了和解协议。随后,执行干警将通道划分并打桩确认,而通道道路恢复由申请人吴某甲自行负责,被执行人吴某乙不得阻拦,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被执行人吴某乙在和解协议上签字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开展以来,凤凰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学习教育,该院干警素质能力进一步提升、担当作为实干意识和司法为民宗旨意识进一步增强,执行上述案件过程中,干警积极耐心为民解忧,促成了此案以达成和解的方式执结,既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避免邻里矛盾的激化,又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