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山江法庭和千工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千工坪镇新崇礼村村委会配合开展诉源治理工作,成功化解了一起相邻纠纷。
龙某与吴某系邻居,双方曾因相邻排水问题在1996年发生过纠纷,后经凤凰县人民法院调解成功。2021年2月3日,因龙某新修房屋时搭建围墙超出了调解书约定的相隔距离,吴某认为对方违反协议内容,遂前往凤凰法院山江法庭反映情况。
法官向当事人龙某解释法律规定
为快速化解此次纠纷,承办法官向千工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千工坪镇新崇礼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询问了情况,并邀请他们共同参与诉前调解。3月31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山江法庭与千工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千工坪镇新崇礼村村委会的工作人员来到双方争议现场,在对现场进行了仔细勘察后,承办法官就本院于1996年10月18日作出的(1996)凤民初字第579号民事调解书向双方当事人释明了各自应尽的法律义务。鉴于双方当事人是同村村民,相邻而居,为避免再次发生纠纷,承办法官建议双方各退一步,龙某将围墙拆除,新修围墙不超过其正屋右侧墙体,如果以后吴某新建房屋,需给双方留出一条排水沟的距离。最终,双方当事人态度缓和,在千工坪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4月6日,龙某与吴某来到山江法庭申请司法确认。龙某表示,等天气转好便马上拆除围墙。至此,此次纠纷顺利化解。
法官、调解委员会工作人员和村干部向当事人提出调解建议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凤凰县人民法院将诉源治理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抓手,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切实减轻群众诉累,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此次法庭联合当地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快速化解了这起持续25年的相邻纠纷,既解决了双方当事人的烦心事,也获得当地群众及村委会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