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山县人民法院茨岩法庭在处理一起相邻权侵权纠纷案中,以促进当事人邻里和睦,避免邻居间矛盾升级为出发点,协调水田坝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实施全程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动履行执行义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9年7月,家住水田坝镇水田社区的村民田某甲修建房屋时,在屋后修建堡坎,因与邻居田某乙房屋地址界限不清,引发邻里纠纷。加之田某乙喂养生猪,粪便排放管理不善,恶臭严重影响了田某甲的生活,田某甲一纸诉状诉至龙山县人民法院。后经龙山县人民法院茨岩法庭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原告田某甲屋后堡坎归原告所有,双方均不得在堡坎上修建任何建筑物、构筑物;建筑堡坎的土地属于公用地,双方均不得占用,该土地及堡坎作为原被告争议地的界址。被告田某乙也自愿承诺,售卖生猪后主动处理裸露在斜坡表面的污秽物、粪便,若再次饲养生猪,须重新修建好化粪池、粪便排放管道,保证牲畜粪便不得污染周围环境,影响原告生产生活。
图为执行法官与水田坝镇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一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细致的疏导和劝解
协议达成后,双方履行了部分协议,但田某甲将建筑垃圾长时间堆放在堡坎上未清除,田某乙一气之下,也故意将鸡笼等放置于堡坎上。双方矛盾再次升级,甚至发展到打架互殴的局面。田某乙多次在水田坝镇信访办、县信访局上访,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反复组织双方调解均未果。
2021年3月,田某乙来到龙山法院茨岩法庭申请对本案执行。经现场勘查,富有经验的执行法官田三林心里清楚,堡坎上放置的砖块等建筑杂物并不多,强制执行很容易,只是这一次强制执行到位了,下一次的相邻权纠纷还是容易复发,双方纠纷一日不解决,依然存在重大社会矛盾隐患。
图为执行法官在现场勘查
为践行司法为民的服务宗旨,顺利执行到位并彻底平息纠纷,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茨岩法庭联合派出所、司法所、村干部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家属一同到现场进行释法说理,等到双方心平气和后,再一同到镇政府坐下来好好沟通,找准双方矛盾症结,开展调解工作。
执行法官田三林决定以法律为依据、以道理说服人、以情理感化人,他从“千里修书只为墙,让他三尺又何妨?”的著名典故谈起,讲伦理道德、社会评价,讲邻里矛盾纠纷给当事人、家庭和子孙后代带来的诸多不便,希望两家舍弃心中仇恨,为以后的生活考虑,能够冰释前嫌、和睦相处,并阐明双方签订的调解书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必须按照协议履行到位,否则将承担法律后果。
经过执行法官、派出所、司法所工作人员和村干部3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解和释法说理,双方态度终于软化,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表示将按照协议积极履行到位。至此,这起纠缠多年的相邻纠纷在执行法官的巧妙化解下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的圆满处理,在维护司法权威的同时,充分体现了司法的人性化,既有效化解了双方矛盾纠纷,也有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