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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古丈法院:捍公道高效执行 浸民心锦旗飘扬
作者:向铠浩  发布时间:2021-05-10 11:23:33 打印 字号: | |

2021年5月6日,两名群众怀揣着用报纸包裹的被雨水打湿的卷轴样物,出现在古丈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在执行干警诧异的目光中,将一面书写有“公道为民维权 公正无私执法”的锦旗展开。


当事人赠送锦旗


据悉,两名当事人向某、向某兴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申请执行人。2015年,湖南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承建了古丈县断龙山乡、岩头寨镇土地开发项目。后该公司委托张某军负责该项目管理施工。2016年3月张某军将案涉建设项目的山路平整等部分工程转包给向某兴、向某组织施工,2018年开发项目验收合格,经结算张某军尚欠向某兴、向某工程款共计78万元。从2018到2020年,两人多次要求张某军支付工程款用于其支付民工工资未果。为维护自己与众多参与施工的农民工合法权益诉至该院判决生效后,湖南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未履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向某、向某兴申请强制执行。

该院受理执行后,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一方面通过全国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账户资金和其他财产情况,通过电话联系上门等方式多次与被执行人沟通,并告知公司拒不申报财产、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将会被采取纳入失信名单、罚款,法定代表人会被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的后果。另一方面通过申请执行人提供被执行人相关财产线索,执行法官实地走访调查,发现土地开发中心尚欠被执行人部分工程款未支付,在与土地开发中心多次协调沟通后,该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向土地开发中心发出执行裁定书与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土地开发中心将部分工程款发放至本院执行款专户。在网络查询的反馈中,该院发现到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存款中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让众多农民工能够早日拿到属于自己的劳动报酬,该院当即决定对被执行人账户中的存款进行冻结,翌日,执行法官驱车几百公里前往被执行人银行账户的所属开户行对该笔钱款进行扣划。至此,两笔款项的进账使得本案能够顺利执行完毕,从立案到申请标的款全部追回,仅用时24日。

近年来,古丈法院坚持强化司法担当,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通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切实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尤其是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后,坚持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兑付执行款项,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来源:古丈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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