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晚23时许,凤凰县人民法院顺利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经过14个小时的奋战,成功将2069.02吨锰矿执行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黄某,切实维护了其合法权益。此次行动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检察院工作人员和电视台记者现场见证。
5月12日晚,执行干警到廖家桥镇马垅村委同村干、村民代表进行座谈
2013年1月至7月期间,申请执行人黄某陆续给凤凰县昊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碳酸锰矿3322.27吨,因昊通公司资金困难无法生产经营,既无力支付申请执行人货款,又无力生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该批锰矿一直堆放在该公司内。为此,申请执行人与昊通公司多次协商未果,申请执行人于2019年11月向凤凰法院提起诉讼。该院于2019年12月份判令解除合同,并要求昊通公司退还申请执行人的锰矿3322.27吨。判决生效后,昊通公司迟迟不履行退还义务,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4月1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5月14日上午9时,执行干警整装待发
拉设警戒线
经执行法官调查了解,昊通公司还拖欠当地村民工资和租金等费用一直未清偿,对法院要拖回锰矿有很大意见。为使案件顺利执行,5月12日晚凤凰法院执行局局长张青山带领执行干警来到廖家桥镇马垅村委会,和当地村干和村民代表进行座谈。张青山听取村干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后,耐心详细地给大家讲解法律规定,并为村民如何维护权益提供了法律咨询。经过工作,当地村干和村民代表表示理解法院执行工作并将大力配合,执行当天不会阻碍执行。
宣读执行纪律并宣布执行开始
调度车辆装载锰矿
2021年5月14日上午9点半,凤凰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干警来到了昊通公司所在地开展执行行动。执行现场,法警第一时间拉好警戒线,按照执行预案和工作分工,执行干警各司其职,调度运输车辆、监督装载称重、制作现场笔录,在村干的大力配合下,执行工作秩序井然,直至晚上十一点半最后一台车称重完毕,共计2069.02吨,其余损耗部分,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至此,该次执行行动顺利完成。
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检察院工作人员见证执行
晚上11点半,登记好最后一辆车称重数,执行工作顺利完成
当前,凤凰法院将持续开展执行行动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不断强化执行措施,发挥强制执行震慑作用,最大限度提高执行质效,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