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泸溪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顺利为申请执行人兑现全案执行案款170000元及逾期利息7510.75元,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申请执行人龚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吉某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因购买钱款一直拖欠未付,龚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过民事审理,法院判决两被执行人限期支付买卖钱款,后一直未果,申请执行人龚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张雪丽接到案件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以督促其主动执行。随后,在被执行人表示无支付能力的情况下,张法官启动司法网络查控系统,对两执行人的财产状况进行了查询。在多番督促执行未果后,张法官向两被执行人讲明了其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并说明如不主动兑现案款,将有受到限制坐高铁、飞机,影响子女受教育、就业,甚至拒不执行被刑事追责的可能,使两执行人在思想上引起了重视,遂表示愿意筹集钱款及时支付。在张法官的督促下,3天后,两被执行人将案款打到了法院账户上。张法官随即将案款转给申请执行人,到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成功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