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请入户,闯入公民的私人生活空间,侵犯了公民的居住权,将可能危害到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等,实施上述行为,将会受到法律的惩处。近日,泸溪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非法侵入住宅案,对被告人刘某,以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的刑罚。
经审理查明,2021年9月6日晚,被告人刘某持一把扳手,来到前女友宁某家外,撬开防盗网并砸坏窗户玻璃后,爬窗进入室内。之后被告人刘某踢坏住宅内主卧室门锁,在离开时带走宁某家防盗门钥匙。次日,被告人刘某使用钥匙将防盗门打开,再次非法侵入宁某家中,将房间内的行李箱密码锁破坏,并拿走宁某的身份证及一串钥匙。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某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损毁他人门窗等物品,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行为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其具有累犯、坦白、认罪认罚的量刑情节。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