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6日,凤凰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与城郊法庭法官一同来到凤凰县林峰乡政府,将140789元工资案款送到12名农民工手中,被拖欠了十年之久的血汗钱终于得以兑付,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凤凰法院公正高效办案,赢得在场农民工一致好评与感谢。
法官上门发放案款
2012年年底,凤凰县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在林峰乡清水村投建的选矿厂因经营不善,法定代表人汤某认为该厂盈利无望,于是便与在厂区工作的十余名民工们进行工资的结算,并出具相应的工资欠条。此后一年多时间该厂断断续续地短期生产,直至2016年初因汤某离开凤凰,该矿业公司自行停产停工。该村的农民工未曾料到这一等就是十年,原本轰鸣的厂房现已经破败不堪,甚至当年被拖欠薪资的农民工有几人已不在人世。2021年5月,张师傅在内的十余名村民向凤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表达讨薪的诉求。承办法官董贵方在受案前期经过了解和查控,掌握该矿业公司有一笔待收设备处理尾款19万元的信息。同时考虑到案件涉及农民工工资,且人数众多、时间跨度长等因素,承办法官积极与林峰乡政府联系后,迅速制定诉前调解的方案,即征得该矿业公司的同意,将这笔款项交由林峰乡政府代为保管,并由其出面协调分配方案予以处理。同年12月底,因林峰乡政府与矿业公司就废品处置费的承担发生分歧,导致相关薪资分配协商无果。张师傅等12名农民工陆续起诉至凤凰法院城郊法庭,该系列案由承办法官适用简易程序通过公开开庭审理并经当庭速裁,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资,该系列案无一人上诉。
林峰乡政府将这笔款项于近日付至凤凰法院执行款专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上门为张师傅在内的12名农民工办理领款手续,遂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临近年关,凤凰法院坚持司法为民,以最便民的方式迅速将所拖欠的工资全部发放至案件当事人手中,有力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关怀和温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