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赠送法官的锦牌
近日,申请执行人姜某将一幅印有“服务大局、高效执行、秉公执法、一身正气”的锦牌送至泸溪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并感谢办理该案的执行法官将拖欠多年的执行款执行到位。
该案首次执行的时间为2020年10月,后因被执行人没有足额财产可供执行,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结案。2022年1月,申请执行人得知被执行人在某处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告知了执行法官,执行法官立刻采取司法措施,锁定执行款物,将执行款执行到位,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执行案件很多时候不是立案后就能马上将权益兑现,往往要下大力气、花费长时间,甚至有些被执行人确实无财产可供执行从而暂时不能执行到位,但是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就会继续,直到案款全部执行完毕。每一位申请执行人的支持与配合,都是我们在执行路上的永恒动力。
鲜亮的锦旗承载的是申请执行人对法院工作的肯定,表达的是人民群众对法官的感谢。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定将以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以为人民群众办实事为己任,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幸福感,为平安泸溪奉献一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