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近日,为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事实事活动,泸溪县人民法院驻合水镇横坡村工作队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优势,通过教之以法,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方式,成功主持调解一起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纠纷。
纠纷系本村村民小组村民张某某夜间驾驶电动自行车时,因路面漆黑未注意前方路面情况,撞伤本村村民小组村民梅某某,导致梅某某被撞伤而右腿骨折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梅某某及时住院且正在恢复中,双方就医疗费用赔偿以及后续康复费用不能达成一致。该纠纷反映到村委会后,村支部书记梅光球、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耐心细致的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利用曾是民事法官助理的优势和经验,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化解矛盾纠纷的原则,给双方当事人讲法律规定、并就医疗费用的计算和后续康复费用的计算做出专业性的意见,最终双方当事人考虑到都是本村村民,本着相互理解、互相让步的原则,成功就赔偿费和履行期限达成一致,使矛盾纠纷的得到顺利化解。
据悉,县人民法院工作队入村以来,积极发挥自身职责,参与基层治理,已指导帮助村两委成功调解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邻里争议类纠纷等20余次,切实做到了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维护了横坡村和谐与稳定,助力乡风文明建设,为实现乡村振兴提供了坚定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