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春梅办案先锋队”,大力弘扬对党忠诚、信念坚定、不徇私情、坚守原则、牢记宗旨、司法为民、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春梅精神”,激励法院干警从“春梅精神”中汲取奋进力量。湘西中院以“先锋队”为突破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着力解决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官为当事人调解
组建临时“突击队”谱写“前奏曲”。2021年年底,为坚决打赢审判执行工作冲刺攻坚战,湘西中院党组研究决定,组建临时办案“突击队”,负责审结两组合同纠纷系列案共52件。各部门干警积极响应,主动请缨加入办案“突击队”。一支富有实践经验和娴熟审判业务技能的临时办案团队立即组成,他们打破部门界限,表现出高度的政治担当和“主人翁”精神,凭着一股子韧劲,敢做敢拼,啃下了该系列案件的硬骨头,在短短一周时间里,办结两组51件系列案件(其中1件按自动撤诉处理)。临时办案“突击队”的成立,帮助湘西中院在解决审判质效堵点、难点问题上摸索出一套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为“春梅办案先锋队”的成立奠定了坚实的实践基础。
调解现场
成立“先锋队”奏响“新乐章”。今年4月,为进一步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建立健全公正高效的审判运行机制,湘西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春梅办案先锋队”,拟通过集中年轻化、专业化的力量,高效率、高质量完成中院交办的急、难、险、重案件的办理工作,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弘扬“春梅精神”,用踏踏实实的工作表现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确保实现“上半年审判质效全面脱贫甩帽,全年坚决打赢翻身仗”的目标。
入党誓词铭初心,宪法宣誓践使命。“成立‘先锋队’是院党组在非常时期作出的非常举措,8名成员都是员额法官,其中7名是共产党员,希望大家永远牢记入党誓词,始终铭记入额时的宪法宣誓,不要辜负党组重托,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主动作为,振奋精神,以强烈的使命感、紧迫感,以上率下,发挥中院在全州法院的‘龙头’作用,彻底改变湘西法院审判质效落后的局面。”湘西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马如刚在“先锋队”成立会上强调。“先锋队”所有成员均表示一定会忠诚履职、为民司法,高质高效完成院党组交办的工作任务。
湘西中院法官走进春梅家乡为群众办实事
给人公平正义,必心怀公平正义。“春梅办案先锋队”的成立也是湘西中院积极打响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一环。4月12日,湘西中院立案受理了43件涉及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系列案件,案情较为复杂,社会影响较广,双方当事人矛盾冲突较大。“先锋队”认真践行周春梅同志在办理案件时“信守程序,明辨是非;善用法理,温情司法;准确衡平,中立公正;疏导调解,案结事了”的办案“32字诀”。通过认真分析研判案情,法官们决定立案后的第二天立即赶到周春梅同志的家乡—龙山县,分组与当事人对接了解案情,经充分听取当事人意见,法官们立即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在龙山县执行局的协助下就支付问题及时与龙山县住建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山支行等单位进行协调。4月20日早上8点出发再次前往龙山县,组织双方当事人签订了调解协议,并于当天下午五点前全部调解到位。4月22日上午,该系列案件当事人代表将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先锋队”法官的手中,称赞湘西中院法官秉公执法、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办实事的精神,表达了对法官的感激之情。本次案件的办结从立案到结案仅七个工作日,且实现了案结事了,充分体现了湘西中院法官为群众办实事的司法理念。
湘西中院的“春梅办案先锋队”谨记“春梅精神”的核心要义,坚守公平正义、坚持公正司法、永葆清正廉洁,通过自我加压的方式,主动克服家庭等方面的困难,暂时放下稚子绕膝的幸福、家人闲坐灯火可亲的温馨,心无旁骛地投入工作,努力办理好每一起重案、要案、难案,弘扬司法文明、彰显司法公正,影响和带动全州法院干警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群众的意识,为人民法院事业发展注入强大精神动力,助推湘西法院更快、更好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