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以下简称《反有组织犯罪法》)。《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出台对于深入推进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具有重大意义。
为深入学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近日,凤凰县人民法院组织召开了全院法官会议、各部门学习会议等对《反有组织犯罪法》进行专题学习。
专题学习会议重点对该法的起草背景、过程、总体思路以及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会上,与会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围绕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防黑恶势力深入基层、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防止黑恶势力死灰复燃、保障涉案单位个人权益六个方面进行了积极的交流发言。
下一步,凤凰法院将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不断提升打击有组织犯罪活动的审判能力,全力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深入开展,积极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