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农村土地流转、拆迁补偿、收益分配等原因引起的涉农村土地权益纠纷逐年增多,如何处理好涉农村土地权益纠纷案件,成为新时期法院面临的一个难题。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邻里间土地权益纠纷案,促进双方当事人恢复了和睦友好的邻里关系。
据了解,颜某和滕某两家承包的土地相邻,此前,滕某在颜某的山林中开垦“贡献土”,颜某对此没有异议,后来,滕某不断向颜某承包的山林开垦挖荒,双方就此土地界限发生争议,两家自行协商不成,颜某便一纸诉状将滕某诉至保靖县人民法院。
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后,认为原被告双方本是多年的邻居,该案若能调解处理,更有利于后续执行落地,促进邻里关系修复。承办法官多次实地查勘现场后,邀请村委会一同上门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经过承办法官倾情释法和给出合理调解建议后,双方就土地争议界限达成一直意见,当场握手言和。
近年来,保靖县人民法院坚持把调解贯穿于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将依法处理案件与强化说服教育有机结合起来,统筹诉前调解、庭前调解、庭审调解等案件办理全过程,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判调结合、案结事了”,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