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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侧记│保靖法院善意执行促和解
作者:张卉  发布时间:2022-06-13 10:49: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涉一万平方米的厂房腾退案中,巧用执行方式,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主动履行义务,切实减轻因强制执行给民营企业造成的利益减损,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法官实地调查


据悉,该案系租赁合同纠纷,二审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对不能拆除的装修等全部财产双方指定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申请执行人按照评估价值向被执行人支付价值款,被执行人则在约定期限内腾空涉案租赁厂房。调解书生效后,申请执行人向保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请求被执行人履行腾退厂房义务。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通过实地走访调查发现,由于对评估结果有争议,双方均未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经执行法官多次沟通协调,释法明理,最终双方自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于6月8日主动完成厂房腾退工作。


厂房腾退完毕


近年来,保靖县人民法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站在企业的角度解决问题,不断提高司法服务保障水平,对涉及被执行人为企业的案件坚持善意、审慎执行,持续助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保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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