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警查看争议现场
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会同普戎镇下坝村村委会成功调解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顺利化解了双方当事人纠纷,将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据了解,彭某承包了一块位于普戎镇下坝村的农田,该农田的灌溉水源长期从田某承包农田的邻界引水渠引入。近期,彭某发现该引水渠被田某填埋损毁,造成自家承包农田失去灌溉水源,且农田一角被田某填埋侵占,遂找田某进行协商。双方协商无果后,彭某来到城郊人民法庭欲提起诉讼。
城郊人民法庭干警获悉案情后,第一时间与下坝村村委会对接,随后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了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干警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向当事人详细讲解相关法律法规,村委会干部则从情理出发,提出多种调解方案。经过调解人员耐心地释法明理,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田某将该处引水渠恢复原状,彭某不再提起诉讼。至此,该起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保靖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在构建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中,始终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着力从源头上减少诉讼案件的增量,提升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服务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