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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保靖法院雷霆出击强制拘留显法威
作者:向瑾  发布时间:2022-06-28 09:40:35 打印 字号: | |

“向某、陈某顺、彭某甲、彭某乙在指定的期限内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法将你们拘留,请法警将其带离现场”,随着保靖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一声令下,四名被执行人被强制带离。


执行局局长现场宣读拘留决定书


据悉,该四名被执行人因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经保靖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分别判处彭某甲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向某、陈某顺、彭某乙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四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依法承担修复渔业生态环境资源的民事责任,须在保靖县公证部门和渔政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向捕捞水域投放价值11000元的“四大家鱼”品种的鱼类。


被执行人被依法带离现场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约谈四名被执行人,告知其义务,但四人仍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履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的违法犯罪行为,保靖法院以雷霆之势,决定对四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四人被拘留后才真正意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摄于司法权威,立即软下态度表示会积极联系家人,凑齐11000元鱼苗款,不到1个小时,四人通过银行转账及微信转账等方式将鱼苗款全数上缴到位。随后,执行法官也再次对四人释法明理,告诫其今后要遵纪守法,四人也真心悔过,并向法院递交了悔过书。


 
来源:保靖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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