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当事人(左)将锦旗送到执行局副局长孟浩文(右)手中
“感谢执行法官耐心调解,实实在在为人民排忧解难”,2022年7月4日,当事人彭某某将一面绣着“倾心调解化纠纷,秉公执法暖民心”的锦旗送到了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以表达感激之情。
几年前,张某与龙山县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房屋买卖合同》,购买房屋一套,并办理了房屋网签手续,因该公司一直不配合办理相关房屋产权登记手续,张某将该公司诉至龙山县人民法院,诉求得到支持。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得知案涉房屋已被该公司“一房二卖”,张某与实际居住人彭某某均向法院主张权利,三方矛盾一触即发;龙山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执行法官多次上门给三方当事人分别做工作,讲解法律法规,从情理及法理上说服三方当事人,并结合本案实际案情与当事人的客观现实状况,积极寻找三方平衡点,达成了最适宜的解决方案,即,彭某某与龙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分别给张某补偿200000元与100000元,三方达成和解协议,案涉房屋由实际居住人彭某某与张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此后案涉房屋的产权转移至彭某某名下,张某与龙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协助彭某某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鲜红的锦旗不仅是对司法公正的认可,同时也是对法院工作的鞭策,龙山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不忘初心,砥砺前行,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打通维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