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现场
7月21日,保靖县人民法院清水坪人民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与清水坪三源共治工作站对接,成功将3件民事纠纷移送至清水坪三源共治工作站先行调解处理,旨在让矛盾纠纷及时、快捷、就地化解。
此举亦是保靖县人民法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保靖模式,推进三源共治工作站实体化运行的重要标志,自清水坪三源共治工作站设立以来,保靖县人民法院积极主动作为,配套完善了保靖县人民法院《关于诉调对接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人民法庭做好诉前引导,在立案接待时需要根据案件的类型、特点,在保障当事人诉权的前提下,且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暂缓立案,引导当事人选择非诉讼调解方式调解纠纷。近期,清水坪人民法庭受理该3起纠纷时,经评判符合诉调对接条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遂将纠纷移送到清水坪三源共治工作站调解处理。
近年来,保靖县人民法院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实现法院工作与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精准对接、有效联动,切实减轻群众诉累,打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用心用情司法为民“最后一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