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下午6时许,花垣县法院干警石平在矮寨急流河段,救下一名四岁左右落水儿童。
石平回忆:在吉首返回花垣县法院路上,忽然看见湍急的水流中有人影忽隐忽现,接着看到岸上有焦急跺脚、嘶喊求助的大人,自己还没来得及脱下制服,就飞奔到附近,一头扎进湍急的河中。
“上岸后,小朋友只是呛了几口水,我估摸着没什么大问题,于是就立马往院里赶,准备参加球队训练。”石平说,“制服裤子灌了一身水,水很急又是逆流,游起来有点费劲,幸好把小朋友拉上来了。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救人了,现在想想,还有些后怕,也是胆子肥了。”
“当时没想那么多,就想救人了”的背后,是人民法院干警在维护司法公正的同时,保护人民群众的另一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