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为做好乡村普法工作,提高村民法治意识,9月26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吕洞人民法庭将庭审现场搬进水田河镇排大方村,公开审理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把真实的审判现场带到群众中去,吸引了当地众多群众到场旁听这场开在“村里”的庭审。
随着法槌敲响,石某持诉梁某卫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公开开庭审理。据了解,在八十年代初,原告石某持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将位于排大方村地名为“多各老乌”的一宗茶山地分包给原告,由于此地距离原告住所地几十里路程,不便管理使用,原告便委托排大方村排不当自然寨梁某明代管。2022年4月,原告石某持才获悉在代管后被告梁某卫祖母就被葬在原告取得承包权的茶山内,遂一纸诉状将其诉至法院。
受理本案后,吕洞人民法庭庭长彭正友考虑到原告八十高龄,且原告所在村距离法庭路途遥远,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遂决定通过巡回审理的方式现场释法。承办法官对双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细致的调解工作,并通过审理案件向当事人及旁听人员宣讲了法律规定。本次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通过案件巡回审理,切实将普法工作融入到审判工作中,为案件当事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旁听的群众送去一堂普法课,案件虽小,意义深远。
巡回审判作为落实“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的有效载体,切实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保靖县人民法院将进一步贯彻司法为民宗旨,推进巡回审判工作常态化,将司法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不断提升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