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以情理入手,以法字为落脚点,成功调解了一起涉企合同纠纷案。
2020年5月初,原告某建筑器材租赁部与被告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承建保靖县“某商业广场”工程签订了一份建筑器材租赁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履行了合同义务,被告未按合同约定给付租金,累计欠付租金402万余元,原告多次催讨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支付欠款。
承办法官受理此案后,了解到该案欠款实为另一房地产开发公司和劳务公司连环欠款所致,若不能及时有效化解,存在较大风险隐患,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遂多次组织几方进行调解,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诚实信用方面入手,并释明相关法律规定,最终原被告达成案外和解,被告答应2023年8月31日前分六期偿还全部欠款,原告撤诉。
调解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对调解结果均表示非常认同,并对法院兼顾情理法、高效化解纠纷的做法表示感谢。
近年来,保靖法院始终坚持以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精准服务企业,助力企业减负纾困,激发企业发展活力,切实把“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落到了实处。本案的解决,既维护了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有效减轻双方企业的诉累,又为未来发展及合作留下了空间,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