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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丨非请勿入 分手求复合闯民宅获刑
作者:蒋家丽  发布时间:2022-12-02 10:47:27 打印 字号: | |

近日,花垣法院判决某被告人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施某因不满女友石某提出的分手,准备用燃烧汽油的方式吓唬石某,以此来胁迫石某与其和好。于是施某拿着买来的汽油来到石某家,将门踹开进入房内,和石某发生了争执,施某就把汽油泼向石某,接着掏出打火机,以点燃汽油为威胁吓唬石某,打火机被闻讯赶来的石某朋友抢走。公安局接到报警后及时出警,将施某带至派出所。

花垣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施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一般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生活须与守法同行,说到一段感情结束的最好结果,自然是和平分手。但是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一些人不满分手这个结果,不让对方安宁,找对方的“麻烦”。在此提醒:切莫因一时冲动采取极端手段,触碰法律的红线,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来源:花垣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徐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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