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填写领条
12月9日,保靖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从立案到执结完毕仅用时三天,执行法官的快速高效执行获得了当事人好评。
据了解,某公司因承包养猪场建设项目,在唐某处赊购水泥砖,合同到期后某公司却迟迟未付货款,故唐某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判决,某公司应支付唐某货款6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某公司仍未履行付款义务,唐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某公司送达相关法律文书,并启动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公司名下的财产。为了提高执行效率,承办法官多次与某公司沟通,分析利弊,以案说法。在执行法官耐心地释法析理后,某公司于立案后第三天就将案款全额汇入法院账户,唐某也成功领取案款。至此,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