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唐俊、田博两位法官,十年的纠纷终于化解了”,12月16日,龙山县人民法院城郊人民法庭成功化解一起长达10年的农村房屋及土地买卖纠纷,双方当事人满怀欣喜地在涉诉争议现场签订调解协议,并主动履行约定义务,顺利实现案结事了。
据悉,该案所涉房屋及土地系陈某于2009年与向某协商购买所得。双方签订购买房屋协议,由陈某购买向某房屋及房屋周边集体土地,向某交付所购房屋及土地,陈某支付房屋购买款。
因陈某与向某非同一经济组织成员,且签订协议时,向某的妻子未签名,现向某死亡,陈某一直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向某的合法继承人认为该项协议违反《土地承包法》及《继承法》等法律规定,《房屋买卖协议》无效,双方多次发生争议,诉至法院。
龙山法院城郊法庭受理该案后,立即采取行动,多次到现场查勘,了解双方当事人各自诉求,并主动邀请当地村委会干部、双方当事人都熟识的人同承办法官一起,共同参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调解。通过多次协商,双方当事人逐渐从对立争执,到取得共识,最后达成合理合法的协商方案。数年积怨一朝化解,承办法官受到群众一致称赞,有力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