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在微信群中发布虚假办证信息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军犯诈骗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退赔被害人全部钱款,没收手机一部上缴国库。
2022年9月,朱某因其子几次驾考未过,注意到被告人李某军在微信群内发布办理挖掘机等操作证及小车驾驶证包过的消息,遂通过电话及微信向被告人李某军咨询。李某军谎称其有门路,可帮其包过C1驾照,双方商定由李某军为朱某儿子办理C1驾驶证,办证费用为12800元。9月8日,朱某转账7800元定金给李某军,被李某军全部用于日常开支。后朱某察觉可能被骗,要求退款,李某军编造各种理由予以推托。
保靖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军在微信群内发布虚假消息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故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证件办理需严格遵照办证要求,不轻信中介包过捷径,谨防办证上当,不轻易汇款转帐。如发现异常,请及时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