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县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的进程中,积极运用刑事手段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聚合力震慑被执行人,以刑罚强制力合力破解执行难工作。2022年,共审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4件5人,其中判处缓刑4人,单处罚金1人。据统计,被执行人共主动履行执行款176万余元,对未履行完毕的部分,被执行人已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取得对方谅解。
一是组建拒执罪办案团队新模式。保靖法院强化组织领导,对照审判考核质效要求将打击拒执罪作为执行工作硬指标,成立打击拒执罪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1名具有从事刑事审判员额法官和1名执行工作团队负责人担任专职联络人,在刑事审判庭、执行局成立办案团队,全程规范案件办理,统一裁判尺度,适时总结工作经验,并尽快解决出现的问题。强化院庭长监督指导,通过部门分工负责,上下通力协作,形成合力强力推进。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建立拒执犯罪预告知制度,对拟涉嫌拒执罪移送公安侦查前对被执行人先行送达《涉嫌拒执犯罪预告书》。
二是推进部门协作保持打击高压。为有效地打击拒执犯罪,促进职能部门同频发力,保靖法院积极争取县委及各政法单位支持,明晰法院、公安、检察院职责分工,完善打击拒执犯罪办案的流程,聚焦线索移送、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精准发力,合力打通案件流转的“堵点”,构建公检法协作配合打击拒执犯罪新格局。坚持程序、措施双到位,严格按照执行程序要求,对所采取的措施、行动,保存书面记录;同时,对被执行人的个人信息、金融资产、理财保险、不动产、车辆信息、工商登记情况、所在地财产逐一进行调查,掌握第一手材料。
三是突出宣传声势形成威慑效应。积极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效应,运用多种媒体网络平台,如人民法院两微一网、报刊等媒介平台发布打击拒执罪行动的工作动态,明确打击的违法犯罪行为种类,鼓励公众踊跃举报和提供被执行人犯罪线索。通过将严厉打击涉执犯罪与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录管理制度有机结合,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加强对拒执罪的震慑,以期达到更好的打击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