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现场
“没想到半天不到,我们这场拖了近一年的纠纷就解决了,还不用交诉讼费,不用开庭,真是太感谢你们啦!”当事人杨某向法官感谢道。
为有效推动诉调对接,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减轻当事人诉累,3月1日,凤凰县人民法院城郊法庭积极运用多元解纷机制,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省去审判环节,零成本高效率化解了杨某与廖某、某保险公司之间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该案中,杨某与廖某、某保险公司因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产生纠纷。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通过阅卷,了解到该案事实清楚,且双方均有初步的调解意向,遂通过50多通电话的耐心沟通,与双方当事人确定了初步的调解方案。
3月1日,在凤凰法院调解室,城郊法庭承办法官联合廖家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以及司法所所长,共同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协商过程中,承办法官向当事人释明诉前调解效率高、不收费,调解协议经司法确认后等同于裁判文书效力,可以直接申请执行的优势,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案件交由廖家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后经调解,廖某愿意当场兑现赔偿款38000元,某保险公司同意在十个工作日内赔付杨某182000元,双方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凤凰法院当场将达成的调解协议依法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案采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使案件矛盾纠纷得到了高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