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法院执行干警宣读拘留决定书
近日,因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龙山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中的被执行人谭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进一步彰显司法权威。
案情简介:
申请执行人彭某、徐某向被执行人湘西某公司支付诚意金20000元,购房首付款16614元,双方约定在2021年4月30日前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湘西中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逾期未能履行。彭某、徐某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湘西中天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龙山分公司仍未按期履行还款义务,陈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彭某、徐某申请追加公司法人及股东谭某、杜某为被执行人。经合议审查,同意追加谭某、杜某为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多次找到被执行人谭某,谭某采取打“打太极”的方式,数次推诿拖延,当执行法官提出要找其当面核实情况,谭某、杜某又玩起了“躲猫猫”,屡次恶意提供虚假地址逃避执行。后经执行法官多次努力,几经周折后找到被执行人杜某、谭某住所,2023年3月17日,经执行法官早晚蹲守,终于于次日早上8点将被执行人实际控制。
因谭某虚构事实,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违法财产报告等妨碍执行行为,龙山法院依法对其作出拘留十五天的决定。
法官提醒: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不仅影响个人征信,而且情节严重的,会被罚款、拘留,甚至构成拒执罪。逃避不能解决问题,履行义务才是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