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保靖县人民法院对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采取了强制拘传措施,被执行人田某玲当场履行一半欠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2022年2月,田某玲以资金周转为由,陆续向杨某勇借款61000元,经杨某勇多次催要,田某玲偿还借款18000元后拒不偿还,杨某勇遂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田某玲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2023年3月,杨某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田某玲发送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对被执行人名下银行、房产、车辆等进行精确查询并多次电话联系田某玲,但田某玲以各种理由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近日,执行干警通过申请人提供的被执行人给他人借款逃避还款义务的线索,决定对田某玲实施拘传。执行干警多次向田某玲释法明理,明确告知,若再不还款,将面临司法拘留和罚款,甚至有向公安机关移送拒执罪的风险。此时,田某玲才认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当场给付2万元现金,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